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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資料】
1.中華民國護照影本(效期六個月以上)。持外籍護照需提供護照正本,相關加價請洽詢服務人員。
2.直飛富國島行程-免越南觀光簽證。
3.越南不接受持多本護照入境,請持申請簽證之該本護照進入越南。
本行程所載之護照、簽證相關規定,對象均為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若您擁有雙重國籍或持他國護照,請先自行查明相關規定,報名時並請告知您的服務人員。
【費用包含】
1.行程中兩地來回經濟艙團體機票、兩地離境機場稅、燃油附加稅。
2.行程中所列之景點、交通、門票、餐食。
3.行程所列飯店住宿(兩人一間雙人房住宿)。
4.此行程已投保每位旅客500萬旅遊責任險及20萬醫療險。
【費用不包含】
1.導遊、司機、領隊服務費NT$300/每人/每天。
2.行程表上未表明之各項開支,自選建議行程交通及應付費用。
3.私人之消費:如行李超重費、飲料酒類、洗衣、電話、電報及私人交通費。
4.本行程係以雙人房為住宿之安排,若您為享有較隱私之住宿品質而欲單人入住一間房,需補貼之價差則稱之「單人房差」;若為單人或經分房後落單且不需指定單人入住一間房,則由本公司安排同性別團員或領隊同房(恕無法指定)。若經分房後為單人一間,旅客仍須補足單人房差費用,單人房差費用依各行程定價為主。
5.飯店代提行李小費、飯店床頭小費、個人消費及自費行程費用。
6.個人護照證件辦理費用。
【備註.提醒事項】
1.成團人數:此為團體旅遊行程,10人以上即可成行,15人以上加派領隊隨團服務;若當團人數未滿10人,本公司將依觀光局定型化契約於團體出發7日前通知取消出發。
2.訂金金額:機位訂金TWD20,000元/每人。訂金繳交期限:經服務人員確認後2天內。尾款繳交期限:出團前七天或於收到說明會資料之後付清尾款。
3.當天未帶有效之護照及簽證.....等至機場,導致無法上飛機,所衍生之一切後果及賠償費用需由旅客自行負責!
4.本行程所載之護照、簽證相關規定,對象均為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若旅客擁有雙重國籍或持他國護照,請先自行查明相關規定,並於報名時請告知您的客服人員。
5.本行程報價僅限台灣出生並持中華民國護照者於台灣出發同行參團有效;越南出生(含越南新娘)、在越南常駐之台商、或越南當地參團者,將另行報價。
6.越南政府針對14歲以下兒童入境越南,須有父母或監護人之陪同,才能入境越南。
如果14歲(含)以下的旅客隨行者不是父母、法定監護人需提供委託書,之後才能送辦簽證。
相關文件說明如下:
*旅客必須自行前往地方法院申請委託書。
*再到外交部辦理委託書認證。
*委託書完成認證後須送至越南駐台辦事處翻譯成越文後提供給旅行社辦理簽證。
7.小孩/嬰兒的定義為行程返國日計,年齡滿2歲以上、11歲以下之兒童,適用小孩不佔床/佔床/加床之房價。(參團報名時須告知小孩/嬰兒之出生日期)。
未滿12足歲可安排不佔床費用依行程規定,若須佔床/加床與大人同價(每房限一位不佔床/加床);未滿2足歲為嬰兒價費用依行程規定。
8.行程內旅遊景點門票皆以團體優惠價作業,故無長者及小孩優惠價差。
9.當地飯店大部份並無「三或四人房型」,旅客若選擇加床,全球飯店幾乎都以統一型式之折疊床為主(台灣業者所慣稱之行軍床),且每間房基於房型與消防安全為由,最多僅能加一張床;部分飯店受限於房型空間而無法提供加床服務,如無法加床,須與同行旅客併房並採二人入住一室之作法,敬請見諒。
10.素食:各地風俗民情不同,當地不擅素食料理比較簡單及無變化的菜色,國外的素食習慣大多是可以食用蔥、薑、蒜、蛋、奶等,多數僅能以蔬菜、豆腐等食材料理為主;若為飯店內用餐或一般餐廳使用自助餐,亦多數以蔬菜、漬物、水果等佐以白飯或麵食類。貼心提醒素食貴賓,海外團體素食餐之安排,無法如同在台灣般豐富且多變化,故建議素食貴賓能多多鑑諒並自行準備素食罐頭或泡麵等,以備不時之需;若貴賓須安排素食餐最晚請於出發前三個工作天告知,以利事先安排作業。
11.行程無法延長住宿天數、更改日期及航班,旅客若中途脫隊,視同自願放棄,恕不另外退費,也不另行加收費用。
12.因機票、國外飯店、匯率等成本變動因素,售價以訂購當日之售價為準。
13.住宿飯店以說明會資料安排為確認優先,造成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14.班機若因航空公司或不可抗力因素,而變動航班時間,造成團體行程前後順序變更 增加餐食本公司不另行加價,如減少餐食,將退回餐費差價,敬請見諒。
15.其它:東南亞地區集體遺失護照甚多,護照、簽證及機票請旅客自行妥善保管。
16.如遇不可抗拒情況,本公司保有變更航空公司、飛行班次及交通工具或旅行方式之權利。
17.本行程餐廳將視餐廳公休日將略有調動,用餐時間依實際行程安排做調整,造成不便之處,敬請原諒。
18.桃園國際機場出境服務檯24小時聯絡電話: 03-2735081
※相關注意事項,本公司確已達善告之義務,請貴賓們於報名繳付訂金前,仔細詳閱,以免造成雙方無謂之糾紛。
※為考量旅客自身旅遊安全,並顧及同團其他旅客之旅遊權益,我們特別請您配合下列事項,這是我們應盡告知的責任,也是保障您的權利。
【提醒事項】
◎此行程僅適用本國籍旅客;非本國籍之旅客以及越南當地台商,越籍新娘,前往越南洽商者,每人須補收差價,請洽詢業務人員。
◎越南政府針對14歲以下兒童入境越南,須有父母或監護人之陪同,才能入境越南。
◎上述行程及餐食將視當地情況而前後有所變動,但行程景點絕不減少,敬請了解。
◎本行程為團體優惠行程恕無法接受脫隊要求。
◎本行程所載之護照、簽證相關規定,對象均為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若貴客擁有雙重國籍或持他國護照,請先自行查明相關規定,報名時並請告知您的服務人員。
◎本越南跟台灣一樣過農曆年節,如遇旅遊行程景點及餐廳部份無營業,本公司保有所變動調整權利,敬請了解配合。
◎越南嚴禁出家眾(和尚、尼姑)前往旅遊,造成不便,敬請了解。
◎為保障消費者及本公司雙方平等互信之權利義務,旅客報名繳交訂金後,一切法條精神依據觀光局公佈之『國外團體旅遊定型化合約書』為主。
◎本公司全面為您投保新台幣500萬責任險暨新台幣20萬意外醫療險(COVID19新冠肺炎除外);團費不含旅遊平安保險及旅遊不便險,旅客可另外自行購買。
◎如於外站參團,並未全程與團體從台灣出發來回之旅客,因不符合台灣保險之規定,未能享有保險理賠之權益,特此告知,敬請自行於出發地投保旅遊平安險。
◎若遇團體人數不足不派領隊,在導遊需兼領隊業務情形下,每位貴賓仍需支付導遊每天新台幣300元服務費。
【行程注意事項】
◎本公司保留因當地氣候、交通、航班、罷工、訂房狀況或其他因素而針對景點、餐食、住宿或其他行程內容進行前後順序調動之權利。
◎如中途停車之休息站,因衛生條件較優於其他一般地區,停車目的僅為讓客人上洗手間與司機休息之用,因此不列為「購物點」。
◎旅客自費參加任何水上活動,自身安全敬請自行負責,本公司不負任何法律與民事之責任,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下龍灣出海遊船如遇天災:例如颱風或其它不可抗拒之因素,則改走鴻基島上遊行程(含午餐),且退其差價,這實屬業者無法控制的天災,本公司僅能按定型化契約第31條協助處理,敬請配合。
◎以旅客自身之旅遊安全及同團其它團員之旅遊權益等考量,凡年滿70歲以上或行動不便之貴賓,需有家人或友人同行,方接受報名,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為了保證內地水路交通安全,以及維護客人在下龍灣旅遊的安全,下龍市委員會有以下的指令:為保護客人的安全:在遊船開動時嚴禁客人站立、行走、或坐於船頭、陽台、甲板上 (過夜船客人可以於6.00pm ~ 6.30 am船停泊時到船頭、甲板、陽台上活動),如果違規將嚴格處罰,若被發現不符合安全規定者將強制停止活動。
◎車型大小會依照團體人數來安排,請注意!車輛:9人以下以8~13座車為主(中文司機兼導遊)10~14人以下以20座車為主(司機+中文導遊)15人以上已28~45座車為主(司機+中文導遊)如有不足一切依當地旅行社安排為主
★費用不包含:
1.行程表上未表明之各項開支,自選付費之建議行程、交通及應付費用。
2.純係私人之消費:如行李超重費、飲料酒類、洗衣、電話、電報及私人交通費。
3.領隊導遊服務費,每人每日新台幣300元繳予領隊,由領隊統籌付給當地的導遊及司機。
4.在東南亞給小費是一種友誼的表示,因為當地人認為硬幣是給乞丐的行為,所以請以紙鈔為宜,以下提供需付服務費的地方,讓您參考:
飯店房間床頭服務小費以及提行李服務小費敬請自付,約每次美金USD1 元(或相當等於當地幣)另外行理李小費大約以一件行李計。
住宿遊船上小費每人約美金 USD 10元。
【機票注意事項】
◎成團人數:10人以上成團,滿16人以上派遣隨團服務人員。
◎團體機位訂金及機票、國外飯店、匯率等成本變動因素,售價以訂購當日之網頁售價為準。《如因個人因素無法成行,已繳付之團體訂金恕無法退還》及《團體機票一經開票無退票價值,故於開票後或當日臨時取消出發者,無法辦理退票》◎行程無法延長住宿天數、更改日期及航班,旅客若中途脫隊,視同自願放棄,恕不另外退費,另計脫隊加收費用。
◎托運行李規定各航空公司依行程和搭乘艙等不同,免費托運行李計算方式:每人1件托運20公斤、每人1件手提7公斤(56cm x 36cm x 23cm),若超過規定額度,旅客需依航空公司規定額外自付加收費用。
◎由於團體機位座位安排統一由航空公司以姓氏之英文字母順序排定,可能造成您與同行之親友座位不相連之情況,請您支持與諒解。
【簽證說明】
直飛越南富國島團體免簽證。
因越南不承認雙重國籍,進出台灣與越南全部都要使用同一本護照,強烈建議凡持多國護照之旅客,請一律以單一護照出入境台灣及越南;否則入境越南或遭遣返,概由旅客負全責。
◎本優惠行程僅適用本國人《持中華民國護照》參團有效;凡持中華民國駐外使館所核發之「中華民國護照」 或 非本國籍人士 或 越南當地人士《含越南新娘》不接受參團,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對宗教人士及宗教團體,審核正式入越簽證較嚴格,如具有上述身份請先告知客服人員為您詢問。
◎若持外國護照請洽業務人員
【餐食注意事項】
◎此行程報價不含機上餐,如要加購請洽業務人員。
◎旅遊本為增廣見聞與體驗和平日不同之生活經驗,東南亞各國餐食、住宿、水質、交通、氣候、巴士、風俗依各國觀光發展程度各有不同。建議各位旅客報名前適時瞭解當地狀況並入境隨俗,避免與期待認知產生極大之誤差。
◎本行程之用餐餐廳,將視餐廳公休日而國外略有調動,用餐時間依實際行程導遊之安排做調整,不便之處,敬請原諒。(團體餐食為7或8菜一湯,如8~10人合菜6或7菜1湯為主,一切依當地旅行社安排為主)
【飯店注意事項】
◎『飯店簡介』採隨機介紹,並不保證入住;實際住宿飯店以行程確認表上安排為主,敬請了解配合。
◎同等級之飯店入住選擇,本公司最終決定之權利。
◎各國飯店因公共安全因素,多有禁止於房間內吸菸規定,若因個人行為而產生罰鍰,則個人須自行負擔。
◎如有指定飯店,須於付訂金前洽本公司業務員報價,而房況以訂出回覆回主。
◎如遇旺季(如農曆過年、端午節、元旦…等等)或滿房將會以同級飯店確認。
◎團體行程為2人一室,無3人房或雙人房加床;如有落單需補單人房差或與領隊同房。
◎若您的最終分房為1大人+1兒童(或嬰兒),為顧及其他旅客之住宿品質與權利,恕不接受兒童不佔床之訂單需求,若另一旅客為嬰兒,大人則需支付「單人房差」。
◎旅客需求一大床或二小床、高或低樓層、吸煙或禁煙房、非邊間或連通房等等特殊需求,在不升等房型且不增加售價之前提下,且最終之情況需於飯店現場辦理入住時使得確認,敬請了解配合。
◎住宿飯店及順序以國外旅行社確認為主,不得指定入住順序。
★自費推薦★ (於越南參加購買行程,必須以當地賣價為主;活動內容如有調整則以越南當地通知為主)